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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通過校園零體罰的法案,如果學生犯錯,老師該怎麼處分,才不會引發「體罰」爭議?
教育部打算在本周公佈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」,把老師能做、跟不能做的處罰,
區分清楚,其中,老師如果要罰學生站立或靜坐,必須經過學生同意,而這樣的規定,引發爭議。
學生做錯事,老師如果打算處罰,還必須經過學生同意,教育部正在草擬的管教規範,
出現這樣的討論,連學生都覺得不可思議。
興雅國中學生:「學生認為自己是對的話,然後老師認為他也是對的,所以這有一點矛盾的感覺。」
興雅國中學生:「要適當的處罰,我覺得可以不用問學生的意願,因為這樣很奇怪。」
管教學生,動輒變成體罰,教育部明確畫出底限,老師能做的包括,口頭糾正、課餘打掃、罰站,
但一天最多一堂課,上限為每天2小時。
嚴格禁止的,包括毆打、鞭打、打手心、耳光、學生自打、互打、蛙跳或伏地挺身。
明確規定能做跟不能做的,老師多表贊同。
興雅國中老師孫國文:「很明白告訴老師,什麼不可以做,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,
讓老師不會踩到一個紅線上,不會說因為我的管教有點過當或不適當,那造成一個體罰的事實。」
可以口頭糾正,但不能動手處分,教育部訂出管教規則,但還是有老師擔心,
這樣的措施,會讓學生更難管教,增加師生之間的衝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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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罰站、靜坐都要小鬼同意
是說,哪個有腦子的孩子會同意?
套一句俞芯蕾的話
不知道說出這些鬼話的人
是沒長腦子還是腦子長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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